嘉兴海关海宁办事处大楼装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嘉兴海关海宁办事处大楼装修改造项目EPC
招标单位: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海宁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西侧、洛隆路北侧(原经济开发区海关大楼)
项目概况:对嘉兴海关海宁办事处大楼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包括拆除约447平方米,新建约799平方米,装修约8289平方米,室外附属约10045平方米,设计施工内容包含结构、建筑、安装、智能化、装修(含家具、软装等)、消防、室外附属(道路、排水、绿化、灯光、亮化等)及厨房设备采购等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满足业主对外开放及服务的所有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嘉兴海关海宁办事处大楼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工程投资额:约5808.1921万元(含设计费296万元)
项目设计、施工总工期: 2020年10月31日前完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房屋总承包施工单位、1家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转载自头条号:建筑零距离。(侵删)